收取贼赃 男子入狱8个月

(亚庇23日讯)一名男子被控收取贼赃,他在法庭面控认罪后,遭判决入狱8个月。

被告兰迪昂里夫乃被控于2月25日早上7时左右在里卡士克拉末坟场附近,收取一个失窃的平板电脑,并知悉为贼赃,触犯刑事法典第414条文。

案情指该平板电脑是于2月24日在一宗住家爆窃案被偷走,警方通过卫星定位追查后,从被告身上寻获该失窃的平板电脑。

被告承认罪状,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委派的林明俊律师向推事洁西卡奥波求情时,指被告与妻子皆无业,盼轻判初犯的被告。

推事经考量后,遂判决如上述,被告刑期从被捕日算起。(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