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巴否决大马领海法令? 哈芝芝:州政府“考虑”

(本报讯)首席部长拿督哈芝芝诺昨日告诉州议会,州政府将针对沙巴民兴党署理主席拿督德雷尔莱金提出的否决2012年大马领海法令提议作出「考虑」。

他表示已注意到德雷尔的提议,但迄今他仅能表示会加以究它,「我们会留意所有提议,尤其是那些与沙巴权利有关的提议。」

他是在州议会口头问答时段回应亦是摩约州议员的德雷尔提出附加提问时这麽表示。

雷金是询问,如果根据大马领海法令,沙巴海洋工业、大陆架和海水仍在国家灾难委员会控制之下,沙巴如何重启经济。

他说,除了沙巴的石油和天然气资源外,该法令是希盟执政时已解决全部21项沙巴权益课题中的17项后,尚待解决的问题之一。

他表示,砂拉越和吉兰丹已公开反对该法令,吉兰丹州议会甚至通过反对该法令的动议。

大马领海法令是于2012年由国会通过制定,从本质上讲,它含涵了全国包括各州从海岸线开始的主权范围。虽然国际法将马来西亚领海限制为距海岸12海里,但该法令将各州对水域的管辖权限制为距海岸仅3海里。(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