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项用造假申索控状 副经理监1天罚4万8

(亚庇27日讯)一间柴油和汽油供应商的副经理,对8项使用造假单据和文件的交替控状认罪后,遭反贪污法庭判决入狱共1天兼罚款4万8千令吉。

副经理哈山贺阿都拉(35岁)的8项控状指他于2018年11月27日向古达的国内贸消部分局,提交造假的认证单据和文件,申索国家物品价格委员会于2018年8月至12月展开的“社区物价划一计画”活动花费。

他的每项申索款项介于8千100令吉至3万零780令吉之间,申索总额高达17万2千980令吉。8项交替控状皆指他触犯刑事法典第471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465条文下被判刑。

被告承认所有交替控状后,由安里诺兴律师代为向地庭法官阿布巴卡求情,指被告已对罪行感到懊悔,盼对初犯的被告从轻发落。反贪委会主控官拉惹星则要求法官判下重刑,指出使用造假文件申索是一项严重罪行。

法官经考量后,判决被告在每项控状入狱1天,以及罚款6千令吉或以4个月牢狱代替,所有控状的刑罚同时执行。换言之,被告共入狱1天兼罚款4万8千令吉。(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