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22日讯)法庭今午裁决被控强奸未成年继女的被告,表面罪名成立,谕令他出庭自辩。
地庭法官诺哈非查在宣判时,指控方在初审时已成功举证,有足够表面的呈堂证据,指证被告犯下罪行。
该名45岁的继父乃被控于2020年3月15日凌晨2时许,在担波罗里甘榜巴鲁巴鲁一间没有门牌的民宅,强奸12岁又7个月的继女,触犯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
控方在初审时传召了6名证人供证,力指被告罪行。副检察司达希雅洁恩在法官宣判初审结果后,要求择定续审日期。被告的辩护律师阿里巴京达没有异议。
法官遂择定案件于11月17日续审,被告续遭延扣,至案件审结。(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