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17日讯)一名男子被控拥有失窃贼赃,在法庭面控后承认罪状,遭判决罚款2千令吉。
43岁的林谨君(译音)乃被控于10月5日下午2时许,在沙东再也一间银行附近的路旁,拥有1条失窃的项炼、4枚失窃的戒指和1个失窃的项炼吊坠,并知悉为贼赃,触犯刑事法典第411条文。
案情指警方于10月4日早上10时许接获报案,指亚庇某商业与购物中心的一个首饰贩卖档遭破坏,财物不翼而飞。警方接获可靠情报后,于次日下午将被告逮捕,起回失窃的物品。
被告承认罪状,向推事乐芙莉求情,盼以罚款轻判。主控官凯万依尔申警长则要求推事依法判刑。
推事遂判决如上述,被告若未缴清罚款则以5个月牢狱代替。(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