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17日讯)一名无业男子面对两项刑事控状,认罪后遭法庭判决入狱共3年6个月兼鞭笞1下。
55岁的卡林阿当在首控状被指于9月17日中午12时45分,在亚庇加雅街某银行的提款机附近,将一名39岁的妇女的2千令吉据为己有,触犯刑事法典第403条文。
案情指妇女当天提出2千令吉现款后,遭被告诱骗谎称提款机出现故障,逾十数万令吉的现钞未被银行记录,要求妇女到办事处记录现钞的编号。
妇女依据被告指示将现款交出,并进入办事处,等待职员做进一步的提款记录。不料,职员对妇女指提款机出现故障的事宜感到一头雾水,而被告此时已消失踪影,妇女才惊悉受骗。
第二项控状则指他于1月1日中午12时30分在亚庇海旁街某银行附近,偷窃一名55岁女老师的1千令吉,触犯刑事法典第379条文。
案情指被告向女老师声称已将“冠病援助金”存入她的银行户头,在轻拍女老师的肩膀后,指示她到提款机将援助金取出。被告过后引导女老师到附近的楼梯间,并拿走女老师刚取出的1千令吉现款,逃之夭夭。
承认罪状的被告向推事乐芙莉求情,盼减轻牢刑,希望能同时执行刑罚。主控官凯万依尔申警长警长则要求推事依法严惩。
推事遂判决被告在首控状入狱2年6个月兼鞭笞1下,刑期从今天算起。次控状判决被告入狱1年,刑罚分开执行。(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