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检讨SRC案判决被驳回 纳吉续服刑

身穿一袭绿色马来服装的罗斯玛,步入法庭听审。

(布城31日讯)联邦法院五司以4比1的多数票,驳回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寻求检讨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洗钱案的12年监禁和罚款判决所提出的申请,意味着纳吉须继续在监狱服刑。
以东马大法官拿督阿都拉曼为首的联邦法院五司,周五上午9时针对纳吉提出的申请做出裁决,由联邦法院法官拿督王南吉代读多数裁决。
除了王南吉,另外3名做出驳回纳吉司法检讨的法官,分别是联邦法院法官拿督罗德兹扎丽雅、联邦法院法官拿督诺丁哈山和上诉庭法官拿督阿布峇卡。
至于投出接纳纳吉司法检讨申请,则是东马大法官拿督阿都拉曼,他负责宣读少数判词。
现年69岁的纳吉是不服以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东姑麦润为首的联邦法院五司,在去年8月23日维持其罪成裁决和刑罚,而提出寻求联邦法院检讨本身裁决的申请。
目前在加影监狱服刑的纳吉被控挪用SRC国际公司的4200万令吉,他在此案中面对3项刑事失信、3项洗黑钱和1项滥权控状。
时任高庭法官拿督莫哈末纳兹兰在2020年7月28日裁决他的所有控状罪名成立,宣判他监禁12年和罚款2亿1000万令吉,若无法缴还罚款,则须以入狱5年取代。
上诉庭在2021年12月8日维持高庭原判,纳吉随后向联邦法院所提出的最终上诉,仍是以失败告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