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男3控状皆认罪 入狱共21个月打1鞭

(亚庇4日讯)外来男子分别面对非法入境、刑事入侵建筑物及拥来历不明物品的控状,他承认所有罪状后,遭法庭判决入狱共21个月兼鞭笞1下。

25岁的阿斯米迪托是一名无业男子,他在地庭被控于10月12日凌晨1时10分在打里卜某住宅花园,没有任何合法入境证件,触犯移民法令第6(1)(c)条文。

被告承认罪状,并向地庭法官依尔希彼慕丝求情轻判,以便早日返回原居国。主控官莎碧娜助理警监则要求法官依法判刑。法官遂判决被告入狱4个月兼鞭笞1下,刑期从被捕日算起。

被告过后遭押往推事庭,首控状指他于10月29日下午1时30分,刑事入侵加雅街一间旅馆的客房,触犯刑事法典第488条文。案情指酒店职员透过闭路电视,发现被告使用螺丝起子破坏客房的磁铁门锁。被告过后遭警方逮捕,同时也起获一把螺丝起子。

次控状则指他于10月12日凌晨1时10分在打里步某住宅花园拥有3双知名品牌的拖鞋、1双球鞋、2件上衣及1件牛仔裤,并无法解释如何获取这些物品,触犯轻微罪行法令第22A(1)条文。

被告承认所有罪状,向推事洁西卡奥波求情轻判,盼所有控状的刑罚同时执行。主控官艾伯巴希林警长则要求推事依法判刑。

推事遂判决被告在刑事入侵建筑物案件入狱15个月,拥来历不明物品案件则入狱2个月,两项控状的刑期分开执行,并与非法入境的刑罚分开执行。被告服刑期满后交由移民局遣送回原居国,推事也谕令警方将起获的物品归还物主。(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