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瑙军火库案” 被告迪朱斯获高庭批准保释

(亚庇15日讯)“兰瑙军火库案”,被告迪朱斯邦哥(64岁)今午获高庭批准,以2万令吉保释金及2人担保外出。

高庭法官黄祥忠、被告和代表律师蓝星及于宛君律师,是通过多人视讯软件,上网与副检察司西蒂阿米拉进行连线,来审理被告的保释申请。

迪朱斯乃被控于2019年8月6日凌晨2时30分左右,在兰瑙甘榜基纳拉杜安,贩卖4把“巴卡谷”自制土枪,触犯军火法令(增刑)第7条文。

被告于8月29日遭提控时否认罪状,因当时没有将医疗报告的佐证呈堂,遭拒绝保外候审。

高庭法官今午在聆听控辩双方的陈词后,批准被告的保释申请。被告的保释条件还包括需将国际护照交予法庭保管,同时需每两个星期,到住处最靠近的警局报备行踪。

高庭在案件较早前提堂时,已择定明年2月13日至17日展开审讯,并与被告儿子依尔比诺(43岁)贩卖3把风枪的案件,进行联合审讯。(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