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2日讯)纳闽夫妻贩毒案,高庭裁决被控贩运重逾1公斤冰毒的丈夫表面罪名成立,需出庭自辩,而一同与丈夫被控的妻子则表面罪名不成立,无罪释放。
控状指丈夫再英阿旺和妻子娜姬哈卡诺,串谋于2020年5月15日中午12时30分左右,在纳闽柏武罗路一间民宅,贩运淨重1公斤又199.30克的冰毒,触犯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39B(2)条文被判刑。
夫妻俩的控状也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读。他们否认罪状后,控方于初审时共传召了7名证人出庭供证,力指两人的罪行。
高庭法官沈大卫在完成初审后宣判说,控方已成功对丈夫的罪行举证,遂裁决他表罪成立,需出庭自辩,而妻子则表面罪名不成立,当庭释放。
被告的辩护律师路克雷沙巴朗告诉法官,其当事人将出庭自辩。案件展延11月21日至22日,在纳闽高庭续审。
此案是由副检察司阿里英兰负责提控。(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