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亞庇3日訊)法官鑑於報案人銷案已銷案,裁決被控性侵犯女童的霸王車司機,無事省釋(釋放但不等同無罪)。
案件今天在開審時,副檢察司布萊恩法蘭希斯傳召此案的報案人出庭,並向法庭解釋他已向警方銷案的事宜。此證人也是受害者的父親。
副檢察司告訴地庭法官阿米爾沙,控方已決定不再繼續提控被告,並要求裁決被告無事省釋。被告的辯護律師阿米魯沒有異議。
法官遂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254條文,裁決被告無事省釋,並喻令歸還被告的保釋金。
52歲的諾勒迪阿布巴卡乃被控於2020年9月初,在斗亞蘭甘榜瑟拉勿於一輛前往一所幼兒園的轎車內,意淫輕吻一名當時年齡僅6歲的女童臉頰,過後又撫摸對方的大腿和以性愛為目的對她進行口交,觸犯性侵兒童罪行法令第14(a)條文。
根據較早前的報導,被告是一名弱勢人士(OKU),他被指是受女童的母親委托,載送女童前往一所幼兒園時,在車内犯下上述罪行。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