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非法集会被捕 20菲人齐判监年半

(本报讯)20名菲男子因涉及在拿笃偷渡入境及参与私会党集会而被捕,在地庭及推事庭认罪后,分别被判监四个月及十八个月。

这批20男子,年龄介于18至44岁,乃共同被控于今年6月24日晚上九点四十五分左右在拿笃市区参与一项KRK非法活动,触犯私会党集会法令第43条文。

众被告一一认罪,由一名道昔沙礼(23岁)代表提出求情,指他们集会目的只是互相扶持,给予金钱上协助同乡而已,他们是初犯,请求轻判。

主控官拉斯登警长表示在以上条文下,最高刑是三年监禁,或罚款五千令吉,要求法庭基于公众利益加以严判。

较早时,20名被告在地庭承认未持任何合法有效证件偷渡入境后,分别被判监四至五个月,并各挨鞭笞一下,推事洁西卡聆讯,宣判20名被告各入狱18个月,刑期与地庭所判刑期同时执行。(050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