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斗湖二十五日讯)沙闽中华总商会署理会长罗思辉认为28日召开特大实操之过急,应静待布达丹中华工商总会官司的法律程序正式结束后,才讨论布达丹中华总商会申请入会事宜。
罗思辉会长就沙闽中总召开特大专讨布达丹中华总商会申请入会事宜是操之过急之举。他曾经在许多会议上表明,目前因涉及官司而被暂时吊消注册的布达丹中华工商总会虽然被判决败诉,但布中华工商总会仍有权力提出上诉,乃至最后的终审法院等多层司法程序仍未完成。
换言之,布中华总商仍有胜诉机会,更有重返沙闽中总的机会。因此,沙闽中总根本无需也无必要仓促接纳布中华总商会的申请入会。因为,两者在本质上都是近乎相似的,沙闽中总不能冒著闹出双胞胎而抵触社团法令的危险,在官司尚未尘埃落定时草率决定。
他分析说,仓促接纳布中华总商会的入会极有可能抵触社团法令,当作为总体的沙闽中总抵触社团法令,属下所有商会都不能独善其身。这一情况将对中总、州内所有中华商会,乃至商会属下各校,以及整体华社带来史无前列的灾难性冲击。
因为,社团法令阐明,凡触犯社团法令者限令5年内不得参与任何社团活动,此惩罚将造成中总、各地商会的理监事架构分崩瓦解,所涉及的不仅仅是理监事会本身的问题,连商会和属下学校都将尽受牵连,连锁性影响所波及的范围和破坏性根本无法预测。
理监事个人被限5年不得参与社团活动尚属事小,但商会和华教因理监事今日的一个决定而受牵连,才是头等大事。作为华社领袖绝不允许华社的共同资产和母语教育受到打击,否则将成为民族的千古罪人!
这绝不是凭空猜测的假设,这让沙闽中总陷入法律纠纷的可能性也获得沙闽中总法律顾问,黄诗诗大律师在理事会议里的承认!
沙闽中总总会长拿督斯里邦里玛颜少华局绅以‘先开理事会,再开特大会’的形式召开特大是一而再、再而三的错误!因为理监事会议的准时结束影响特大的准时召开。特大是否准时召开和有否正式召开会议(Call For Meeting)都是不容忽视的法律问题!
他强调,沙闽中总会务应以整体华社、属会为重心,不能夹带著个人议程。各会会长及代表,应权衡轻重、以大局为重,理智应对本次特大并作出明智决定。
罗思辉评击说‘总会长经过商量和讨论就召开28日的特大,是非常不负责任的!’(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