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窃电缆遭警撞破 男子入狱12个月

(亚庇1日讯)一名男子被控偷窃电缆,他在法庭被控后承认罪状,遭判决入狱12个月。

32岁的莫哈末阿里乃被控于1月9日晚上11时45分左右,串谋与两名仍然在逃的嫌犯在里卡士中华小学附近,剪断马电讯公司长约13公尺的电缆,触犯刑事法典第431A条文。

案情指巡警在该处进行防范罪案行动时,发现3人行踪可疑,并正在剪断电缆。其中2人看见警方的巡逻车后即拔腿逃跑,被告则遭警方逮捕法办。

被告承认罪状,由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委派的律师林明俊代为向推事史蒂芬妮求情,盼减轻刑罚。主控官苏西古毕警长则要求推事依法严惩,以儆效尤。

推事遂判决如上述,被告的刑期从被捕日算起。(10)